您的位置:首页 > 经济犯罪 > 诈骗罪 > 正文

“大师”谎称算命消灾诈骗百万,获刑十年半

作者 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11-20 22:05:23

       
       如今,相信科学早已是共识,迷信似乎渐行渐远。但是,也有人在“上班”和“上进”之间,选择了“上香”,在“求人”和“求己”之外,选择了“求神”。殊不知,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上述心理,打着算命消灾的幌子,骗取了不义之财。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六旬老太谎称会算命消灾,骗取被害人向其支付120余万元的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17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李某虚构会算命、可以为被害人许女士(化名)做法事消灾等事实,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分多次骗取被害人许女士钱款共计120余万元。经被害人许女士报案,被告人李某于2022年6月3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许女士陈述,其家人身体不好,偶然经人介绍认识了所谓的“大师”(即被告人李某),便与“大师”联系,请“大师”为其家人做法,以求得家人延年益寿,后“大师”又编造被害人孩子可能走丢或者被害人工作不顺等各种理由,需要做法事,进而向其要钱。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及辩护人对检方的指控罪名和指控事实提出异议,认为李某无罪,并对指控其犯有诈骗罪的证据不予认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于被告人李某提出的无罪辩解及其辩护人所提的无罪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被告人李某为骗取被害人许女士钱财,虚构其能够算命消灾,使被害人许女士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自己的财产,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对上述无罪辩解及无罪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责令被告人李某向被害人许女士退赔经济损失一百二十余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在以封建迷信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中,骗子经常用“算命、看相、看病消灾”等借口,骗取被害人钱款。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遇到人生难题时,有人说可以交钱祈福消灾,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思考,远离迷信,相信科学。
  (文中人物皆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深圳刑事律师网咨询电话

15014024650

律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