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谈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作者 lawyeryi 浏览 发布时间 2019-02-26 15:36:50
“套路贷”从名字上来看,它也属于一种贷款。那么“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套路贷”就要打击甚至触犯刑法呢?近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套路贷”和普通的民间借贷区别进行介绍。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童碧山指出,“套路贷”和普通的民间借贷的区别之一,在于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其签订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在“套路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处心积虑设计各种套路,制造经济纠纷假象,将虚构的债务合法化,非法强占他人财产,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一是出借目的不同。民间借贷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二是手段方法不同。民间借贷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受民事法律的保护,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而“套路贷”则存在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制造银行流水,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等多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动追求并制造“违约”事实发生,为下一步设计“套路”,非法占有更多财物奠定基础。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伴随产生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受害人人身权、财产权,其签订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