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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刑事律师网成功办理860万合同诈骗案不起诉

作者 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8-21 19:34:25


被指控合同诈骗860万元,被刑事拘留,深圳刑事律师网(www.075564.com)成功办理860万元合同诈骗罪案件。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妻子,林某经人介绍找到深圳刑事律师网,林某丈夫罗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合同诈骗罪。林某在听取本网律师的法律分析及查看本网之前很多成功案例后,林某当即委托本网律师代理。  
本网律师随后前往看守所会见罗某,经会见了解,本案涉嫌合同诈骗的金额高达860万元。虽然罗某确认确实收取了对方860万元,但我们初步认为该案因属经济纠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随即我们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但公安机关不支持我们的意见。随后该案审查逮捕期间,我们又向区检察院提交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但最终检察院仍然未支付我方意见,对罗某下达了合同诈骗罪的逮捕通知书。 

 
侦查阶段结束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区检察院经审查起诉后做出了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决定。这意见着该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本网律师此时的压力可想而知,但即便这样,林某妻子及罗某对本网律师仍然是非常信任,继续委托我们代理该案件。  
本网律师连续10余天研究案卷,不放过任何细节,最终我们形成了详细的关于罗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提交给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并与检察官沟通意见。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检察官经研究案件后认可本网律师的意见,认为罗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最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书。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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