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刑事律师网成功办理860万合同诈骗案不起诉
作者 admin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8-21 19:34:25
被指控合同诈骗860万元,被刑事拘留,深圳刑事律师网(www.075564.com)成功办理860万元合同诈骗罪案件。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妻子,林某经人介绍找到深圳刑事律师网,林某丈夫罗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合同诈骗罪。林某在听取本网律师的法律分析及查看本网之前很多成功案例后,林某当即委托本网律师代理。
本网律师随后前往看守所会见罗某,经会见了解,本案涉嫌合同诈骗的金额高达860万元。虽然罗某确认确实收取了对方860万元,但我们初步认为该案因属经济纠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随即我们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但公安机关不支持我们的意见。随后该案审查逮捕期间,我们又向区检察院提交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但最终检察院仍然未支付我方意见,对罗某下达了合同诈骗罪的逮捕通知书。
本网律师连续10余天研究案卷,不放过任何细节,最终我们形成了详细的关于罗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提交给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并与检察官沟通意见。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检察官经研究案件后认可本网律师的意见,认为罗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最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书。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